您的位置:首页 >关于我们>核心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新青水质净化厂

新青水质净化厂

新青水质净化厂是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珠海市斗门区政府授权,以BOT模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厂区位于斗门区新青三路南6号,一期占地面积37802平方米,提标改造工程新增占地面积5146平方米,改造前后设计处理规模3.5万吨/。主要服务于斗门区新青工业园片区,总服务面积约为20.7平方公里;主要收集处理东至东风村排洪沟,北临新堂村和大栋山脚,南临珠峰大道,西至西埔村的污水。

新青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总投资为9000万元,采用CASS工艺,于2010年12月开始试运行,2011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转入商业运行。根据环评批复要求,新青水质净化厂出水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污泥处理执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较严值标准

根据广东省、珠海市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出水水质,新青水质净化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16680.93万元,采用“调节池+水解池+CASS池(加填料)+磁混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工艺。提标改造项目通过整体环保验收后,新青水质净化厂出水标准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

    随着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区域的污水收集系统——配套污水管网系统的逐步建成,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完善运营管理机制,2014年12月,新青水质净化厂荣获首届“排水杯”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广东省选拔赛“优秀组织奖”;该厂运行班在2016年4月荣获珠海市总工会“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为斗门区域的城市发展和建设、区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创造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