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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水质净化厂

拱北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拱北厂)珠海市政府以BOT方式委托排水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珠海市拱北昌平路28号,占地10.7万平方米,总设计规模20.5万吨/日包括三期工程(8万吨/日)改扩一期5.5万吨/日)扩建工程(四期)7万吨/日)。主要服务范围为拱北、前山区域和吉大部分区域,服务面积约39.5km²,服务人口约36万。

拱北厂一期工程始建于1985年,处理工艺采用普通表面曝气法设计规模1.4万吨/日1992年投入运行;二期处理工艺采用普通表面曝气法设计规模1.4万吨/日1998年投产。一、二期工程于2008年拆除。

拱北厂三期工程设计规模处理8万吨/日,采用圆形环流A2O处理工艺三期于1999年7月正式开工,2002年9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03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2018年7月进行提标改造,采用强化生物处理加精密过滤处理工艺,2019年6月正式通水调试,2020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由于拱北厂一、二期工程工艺落后,处理能力和排放标准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在原有一、二期地址基础上重新进行改扩建工程。拱北厂改扩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5.5万吨/日,采用改良A2O处理工艺改扩一期于2008年7月动工,2009年12月正式投入生产并入商业运营。2018年7月进行提标改造,增加精密过滤处理工艺,2019年6月正式通水调试,2020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扩建工程(四期)设计规模7万吨/日采用A2O+MBR工艺。扩建工程(四期)于2013年12月开始动工,2015年10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拱北厂三期、改扩建一期和扩建项目(四期)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之严者臭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气筒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

拱北厂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拱北厂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分别于1999年10月和2000年1月获得“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先进单位”、“广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被珠海市政府评为“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9月和12月先后荣获“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绩效考核优秀运营单位称号和“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绩效达标竞赛优秀达标单位称号。

拱北厂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员工和先进工作者。徐佰南,分别1998、2000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广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徐瑞荣,分别于2000年、2004年获得珠海市先进工作者、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巫文波,获得珠海市多项荣誉:2000年2月先进个人、2007年4月获劳动模范称号、2008年7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荣誉;周忠良,于2013年9月获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节能减排绩效考核评比优秀厂长;张泽华,2016年12月获珠海市“敬业奉献好人”称号;李雄宇,于2017年第二届“排水杯”全国城镇排水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广东省第二名和全国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0年拱北厂化验班获评为珠海市“巾帼文明岗”。

拱北厂也是珠海市首批命名的环教育基地,2013年5月命名珠海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14年1月式被命名为广东省环教育基地。2019年被评为“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